*此頁面僅供試算,並非正式申請,試算結果將不會帶入申請系統中;學分採認科目請見:檔案下載

  1. 核心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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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採認學分數為6學分,每類應於所列科目修習1門以上,且每類採認2學分為上限,3類合計6學分。
  2. 專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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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以「專業領域」劃分,採列科目至少9門以上,每門採認2學分為上限,合計至少18學分。